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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明公所

在上海的五方移民之申。宁波人是人数最多的。早在明嘉庚三年(公元年),便由甬人捐款在老城厢小北门外购地设义冢,建立公所;称"四明公所"。清同治十三年(公无年),法超界公董局以修筑马路为由,强迫宁波公所迁冢让地,激起沪上宁波籍居民义愤,而法方竟派水兵登陆镇压,有名居民被害。事后清政府与法方明确议定,法租界内四明公所房屋占地水归宁波董事经管,免其迁移。清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年),法租界公董局又生事端,迫令公所迁移,且派水兵毁坏公所墙垣。宁波同乡会以罢市反抗,法水兵向罢市群众开枪,杀人,酿为惨案。经半年斗争,此案解决,四明公所仍得以保存。
故今南市区小北门外人民路号,保存的红醋砌成古门楼式的"四明公所"遗址,成为上海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扩张租界光荣斗争史的见证,每每引来从青少年到老年人,几代上海人的凭吊和纪念。